黑牡丹: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借款的公告2022-06-24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2-035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对外借款情况:借款对象为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常州君德实业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德实业”);借款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2,050.00 万元;
借款利率不低于年利率 5.0025%;借款期限不超过 30 个月。
履行审议情况:本次控股子公司对外借款事项已经黑牡丹(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本次借款对象不属于公司关联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向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提供借款事项概述
1、对外借款基本情况
鉴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合作各方的经济
利益,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绿都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都房地产”)在
充分保障项目后续经营建设所需资金的基础上,拟将富余资金按股权比例向股东
提供财务资助,拟向少数股东君德实业按其所持有的 49%的股权比例提供为期不
超过 30 个月、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2,050.00 万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不低于年利
率 5.0025%,同时,绿都房地产以同等条件按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黑牡丹置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置业”)所持绿都房地产 51%股权比例向黑牡丹置业
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2,950.00 万元借款。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九届七次董事会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借款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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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借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会影响
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州君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住所:常州市新北区飞龙中路 168 号绿都万和城三区 28-402
法定代表人:濮春天
注册资本:44444.44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 年 10 月 26 日
经营范围:对市政基础设施、房地产行业、生物化工的投资;电子通信的
技术开发;生物技术产品投资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常州新城创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90%、常州新城亿凯企
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0%
关联关系:公司与君德实业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君德实业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15,496.34 万元,负
债总额为人民币 0.00 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 115,496.34 万元;2021 年度营
业收入人民币 0.00 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6,610.01 万元,资产负债率 0.00%。
(未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君德实业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15,496.33 万元,负
债总额为人民币 0.00 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 115,496.33 万元;2022 年 1-3
月营业收入人民币 0.00 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0.01 万元,资产负债率 0.00%。
(未经审计)
君德实业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企业,资信良好,具备正
常履行还款义务的能力,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绿都房地产已向君德实业提供 0.00 万元借款,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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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及授权事项
绿都房地产目前尚未就对外提供借款事项签订借款协议,为保证上述对外
借款事项顺利进行,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
层实施与上述对外提供借款事项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及
子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实际经营需要,在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2,050.00 万
元、借款利率不低于年利率 5.0025%、借款期限不超过 30 个月的授权范围内,
负责办理并签署上述借款事项有关合同、协议文件等有关事宜。届时公司将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外提供借款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绿都房地产向股东提供借款符合地产项目的运作惯例,本次提供借款系在
充分保障项目后续经营建设所需资金的基础上进行的,有利于提高控股子公司
的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及合作各方的经济利益,君德实业经营正常,信用
良好,具备偿还能力,且可在项目竣工结算利润分配时抵减已由少数股东提前
调用且未偿还的财务资助金额,故绿都房地产向君德实业提供借款事项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绿都房地产拟向少数股东君德实业提供
借款,符合地产项目的运作惯例,其借款利率高于目前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
利率,与房地产企业平均融资成本基本持平,定价原则合理、公允;同时,本
次提供借款系在充分保障项目后续经营建设所需资金的基础上进行的,绿都房
地产以同等条件按黑牡丹置业所持绿都房地产 51%股权比例向黑牡丹置业提供
借款,有利于提高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及合作各方的经济利
益;本次被资助对象君德实业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能力,且绿都房地产可在项
目竣工结算利润分配时抵减已由少数股东提前调用且未偿还的财务资助金额,
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董事会同意本次对外借款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对
公司提交九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借款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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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审阅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绿都房地产拟向少数股东君德实业提供借款,符合地产项
目的运作惯例,其借款利率高于目前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与房地产企
业平均融资成本基本持平,定价原则合理、公允;同时,绿都房地产以同等条
件按黑牡丹置业所持绿都房地产 51%股权比例向黑牡丹置业提供借款。本次提
供借款系在充分保障项目后续经营建设所需资金的基础上进行的,有利于提高
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及合作各方的经济利益,君德实业经营
正常,具备偿还能力,且绿都房地产可在项目竣工结算利润分配时抵减已由少
数股东提前调用且未偿还的财务资助金额,故绿都房地产向君德实业提供借款
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借款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我们同意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借款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 150,754.14 万元,占
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6.08%;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
金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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