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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黑牡丹: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2-07-12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2-042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黑牡丹”)分别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和 2022 年 7 月 11 日召开了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及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议案》,
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股份 2,306,599 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
2022 年 7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公告 2022-033、2022-
036、2022-041)。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047,095,025 股减少至 1,044,788,426
股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也 相 应 由 人 民 币 1,047,095,025 元 减 少 至 人 民 币
1,044,788,426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
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相关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
使上述权利的,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的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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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
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及复印件。
    2、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传真方式申报债权,债权申报相关信息
如下:
    (1)申报时间:2022 年 7 月 12 日至 2022 年 8 月 25 日(现场申报接待时
间:工作日 8:00-17:00)
    (2)申报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青洋北路 47 号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3)邮政编码:213017
    (4)联系人:何晓晴、刘正翌
    (5)联系电话:0519-68866958
    (6)传真号码:0519-68866908
    (7)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
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如以邮寄或者传真申
报的,债权申报所需的原件资料仍需通过其他方式补充申报。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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