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牡丹: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借款的进展公告2022-07-12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2-043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借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对外借款情况:借款对象为江苏港龙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苏港龙”);借款金额为不超过 7,350.00 万元;借款利率为年利率 5%;借款期
限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履行审议情况:本次提供对外借款事项已经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及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借款对象不属于公司关联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对外借款事项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港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港达”)拟向少数
股东江苏港龙按其所持49%股权比例提供借款。同时,浙江港达以同等条件按公
司子公司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置业”)所持51%股权比
例向黑牡丹置业提供借款。本次借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及合作
各方的经济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江苏港龙不属于公司
关联方,本次对外借款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
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了公司九届六次董事
会会议及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提供借款的议
案》(具体详见公司公告 2022-011、2022-021、2022-030)。
2022 年 7 月 11 日,浙江港达与江苏港龙及黑牡丹置业签订《最高额借款协
议》,浙江港达拟向江苏港龙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7,350.00 万元的借款,借款利
率为年利率 5%,借款期限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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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港龙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公司住所: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苑 1 号楼 301 室
法定代表人:吕进亮
注册资本:4,285.7 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7 年 08 月 13 日
经营范围:从事房地产开发,从事房地产建设、出租、出售、转让及配套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港龙(中国)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1%,港龙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持股 49%。
关系说明:为在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港达持股 49%的股东,不属于公司关联
方。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江苏港龙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116,481.25 万元,
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974,332.15 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 142,149.10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 8,184.70 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100,088.15 万元,资产
负债率 87.27%。(已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江苏港龙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128,715.41 万元,
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987,131.49 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 141,583.92 万元;2022
年 1-3 月营业收入人民币 345.37 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65.17 万元,资产
负债率 87.46%。(未经审计)
江苏港龙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企业,资信良好,具备正
常履行还款义务的能力,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浙江港达已向江苏港龙提供 6,860.00 万元借款,
不存在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对外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2年7月11日,浙江港达与江苏港龙及黑牡丹置业签订《最高额借款协议》,
协议内容如下:
借款方(甲方):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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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方(乙方):江苏港龙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出借方(丙方):浙江港达置业有限公司
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丙 方 借 款 给 甲 方 柒 仟 壹 佰 肆 拾 万 元 整
(71,400,000.00 元),丙方借款给乙方陆仟捌佰陆拾万元整(68,600,000.00
元)。经三方友好协商,就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等要素约定如下:
1、借款金额
丙方借款给甲方上限调整为人民币柒仟陆佰伍拾万元整(76,500,000.00
元);丙方借款给乙方上限调整为人民币柒仟叁佰伍拾万元整(73,500,000.00
元)。
2、借款期限
2.1 借款期限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2 丙方如有临时资金需求,甲方、乙方须在收到丙方还款通知的 5 个工作
日内,按通知要求的还款金额,提前归还借款给丙方。
3、借款利率及利息支付时间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借款年利率按 5%计,按借款实际占用额及天数计算
利息。甲方和乙方应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之前将利息支付给丙方。
4、违约责任
4.1 甲方、乙方应按协议 2.1 条约定的时间还款给丙方。如甲方、乙方不按
期偿还丙方借款,丙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年利率 5%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4.2 甲方、乙方若未按协议 2.2 条约定提前还款给丙方,违约方须赔偿由此
给丙方带来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并且丙方保留提前要求违约方归还剩余
借款和相应利息的权利,违约方不得违抗。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浙江港达向少数股东江苏港龙提供借款符合地产项目的运作惯例,且浙江港
达以同等条件按 51%股权比例为黑牡丹置业提供借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保障公司及合作各方的经济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江苏
港龙经营正常,具备偿还能力,浙江港达可在项目竣工结算利润分配时抵减已借
给江苏港龙且未偿还的财务资助金额,故本次控股子公司向其少数股东提供借款
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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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提供借款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公告 2022-011、2022-021)。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 141,404.14 万元,占上
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09%;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金
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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