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牡丹:关于向联营企业提供借款的进展公告2022-08-18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2-047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联营企业提供借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对外借款情况:借款对象为联营企业常州丹宏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丹宏置业”);借款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95,550.00 万元;借款利率为年利率
6%;借款期限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履行审议情况:本次对联营企业提供借款事项已经黑牡丹(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一、对外借款事项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23日、2022年7月11日召开了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会议
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增资的部分优先认缴权使
公司控股子公司变为联营企业暨形成对外提供借款的议案》,为了满足项目开发
资金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置业”)
与常州耀坤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坤置业”)对丹宏置业进一步增资,黑
牡丹置业放弃部分优先认缴权,出资人民币87,140万元,耀坤置业出资人民币
93,86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丹宏置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6,000万元,其中
黑牡丹置业持股49%,耀坤置业持股51%,黑牡丹置业丧失对丹宏置业的控制权,
丹宏置业将成为公司联营企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增资完成后,
为支持丹宏置业的发展,满足其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在不影响自身
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黑牡丹置业按所持丹宏置业49%股权比例向其提供为期
不超过36个月、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8,000万元的借款,用于丹宏置业项目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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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利率不低于年利率6%。同时,耀坤置业拟以同等条件按所持丹宏置业51%股
权比例向其提供借款(详见公司公告2022-033、2022-034、2022-041)。
本次借款有利于丹宏置业发展,不会影响黑牡丹置业自身的正常生产经营,
借款利率高于目前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与房地产企业平均融资成本基本
持平,定价原则合理、公允,本次对外借款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022 年 7 月 19 日,丹宏置业完成增资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成为公司联营
企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22 年 8 月 17 日,丹宏置业与耀坤置业及黑牡丹置业签订了《借款协议
(二)》,黑牡丹置业向丹宏置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95,550.00 万元的借款、耀
坤置业向丹宏置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99,450.00 万元的借款用于丹宏置业项目
运营,借款利率为年利率 6%,借款期限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黑牡丹置业已实际提供 3,378.77 万元的借款,耀坤置业已实际提供 3,516.68
万元的借款。
二、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州丹宏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商业广场 1 幢 1919 号
法定代表人:刘康
注册资本:186,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1 年 12 月 07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耀坤置业持股 51%、黑牡丹置业持股 49%
关联关系:丹宏置业完成增资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更
为公司联营企业后,因公司副总裁史荣飞先生及财务总监恽伶俐女士继续在丹宏
置业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丹宏置业与公司
新构成关联关系。丹宏置业其他股东耀坤置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丹宏置业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00,000.81 万元,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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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总额为人民币 100,000.20 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 0.61 万元;2021 年度营
业收入人民币 0.00 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0.61 万元,资产负债率 99.99%。
(已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丹宏置业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85,611.81 万元,负
债总额为人民币 185,693.60 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81.79 万元;2022 年 1-3
月营业收入人民币 0.00 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82.40 万元,资产负债率
100.04%。(已经审计)
丹宏置业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企业,资信良好,具备正
常履行还款义务的能力,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黑牡丹置业已向丹宏置业提供 80,000.00 万元借
款,不存在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借款对象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州耀坤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MA7LGHFX89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常州市钟楼区嘉宏盛世商务广场 10-113 号
法定代表人:赵爱武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2 年 3 月 31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房地产评
估;房地产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市场营销策划;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
土地使用权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常州嘉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100%。
四、对外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2年8月17日,丹宏置业与耀坤置业及黑牡丹置业签订《借款协议(二)》,
协议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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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方(甲方):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
出借方(乙方):常州耀坤置业有限公司
借款方(丙方):常州丹宏置业有限公司
第一条:借款金额
1.1 甲方借款给丙方上限人民币玖亿伍仟伍佰伍拾万元整(¥95,550.00 万
元)。
1.2 乙方借款给丙方上限人民币玖亿玖仟肆佰伍拾万元整(¥99,450.00 万
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用途
2.1 借款用途:项目运营。
2.2 借款期限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3 丙方可以提前还款给甲方、乙方,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丙方无
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三条:借款利率、发票开具及利息支付时间
3.1 借款年利率按 6%计,按借款实际占用额及天数计算利息。
3.2 甲方、乙方应于每年 12 月 20 日之前将利息发票开具给丙方。
3.3 丙方应于收到利息发票后 3 个工作日内将利息支付给甲方、乙方。
第四条:违约责任
4.1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的,守约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违
约方继续履行协议或者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
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五、对外提供借款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置业以自筹资金按所持丹宏置业 49%股权比例向其
提供的借款,有利于丹宏置业项目经营和发展,不会影响黑牡丹置业自身的正常
生产经营。且耀坤置业以同等条件按所持丹宏置业 51%股权比例向其提供借款。
本次借款利率高于目前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与房地产企业平均融资
成本基本持平,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经济发展周期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丹宏置业在未来经营
过程中可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研究国家宏观经济和房地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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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走势,密切关注丹宏置业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实际情况,动态评估风
险并同步调整风险应对策略,保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召开了九届七次董事会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增资的部分优先认缴权使公司控股子公司变
为联营企业暨形成对外提供借款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公告 2022-033、2022-034)。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 136,651.53 万元,占上
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4.58%;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金
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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