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牡丹:黑牡丹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04-25
公司代码:600510 公司简称:黑牡丹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
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
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
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
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
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集团本部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战略规划、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与付款、资产
管理、销售与收款、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
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
本年度除对集团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开展日常内控检查外,重点对费用管理、资产管
理、工程建设招标管理、工程签证管理等开展了专项内控监督。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市场环境风险、政策因素风险、资金风险、投资风险、资产管理风险、销售与收款风险、
工程质量和安全风险、财务报告风险、合同管理风险、诉讼风险、控股子公司管理风险等。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
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的 0.3%≤错报<资产总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错报<资产总额的 0.3%
额的 0.5%
利润总额的 3%≤错报<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的 5% 错报<利润总额的 3%
的 5%
错报≥主营业务收入总 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 0.3%≤错报 错报<主营业务收入总额
主营业务收入潜在错报
额的 0.5% <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 0.5% 的 0.3%
说明:
资产总额指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数;利润总额、主营业务收入总额指 2022 年度合并
报表数。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
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重大缺陷 (2)公司对已公布的财务报告进行重大更正;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
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
重要缺陷 财务报告虽未达到和超过重大错报标准,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
错报。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一般缺陷定量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标准
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 5000 万元及以上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5000 万元 1000 万元以下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较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2)除政策性亏损原因外,企业连年亏损,持续经营能力受到挑战;
(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者制度系统性失效;
(4)重大并购重组失败,或新扩充重要下属单位经营难以为继;
重大缺陷
(5)子公司缺乏内部控制建设,管理散乱;
(6)公司管理层人员纷纷离开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7)被媒体频频曝光,负面新闻不断;
(8)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有效整改。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
重要缺陷
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会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
计的双重监督机制,通常情况下一般内部控制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正行动,使风险可
控,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会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
计的双重监督机制,通常情况下一般内部控制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正行动,使风险可
控,对公司非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公司紧紧围绕“顺势而为促创新,稳中求进防风险”的工作主线,全面有序
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均保持了有效
的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总体良好。
2023 年,公司将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围绕“稳经营、防风险、提质效、促改革”
的工作主线,持续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内控制度执行、强化内控制度监督,促进公司高效、
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葛维龙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