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达建设: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03-17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 2018-020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8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2016〕904 号文核准,公司以
非公开的方式向 7 家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80,865,603
股,每股发行价为价人民币 4.39 元,募集资金总额 2,549,999,997.17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20,871,910.61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
资报告》(天健验[2016]382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用于台州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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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万元) (万元)
1 台州腾达中心项目 253,175 2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55,000 55,000
合计 308,175 255,000
台州腾达中心项目预计总投资 25.3 亿元,其中使用募投资金投
入 20 亿元,其余部分自筹投入。截止 2018 年 3 月 5 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21,630.96 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累
计为 85,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额 91,348.97 万元(含账户利
息投入和支付结算手续费)。
三、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6 年 9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闲置募集资金
7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7
年 9 月 8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70,000 万元全部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6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该闲置募集资金 45,000 万
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7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45,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7 年 3 月 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
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该闲置募集资金 50,000 万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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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8 年 3 月 5 日,
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
2017 年 8 月 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二)》,同意公司
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该闲置募集资金 15,000 万
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017 年 9 月 20 日,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
用的情况下,将该闲置募集资金 7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根据工程进度按期归还上述募集资
金。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确保公司和股东
利益最大化,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8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并将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
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在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
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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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
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8 年 3 月 1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该闲置募集资金 80,000 万
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批准之日起计算),并要求公司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腾达建设本次使用 8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系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不会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该使用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支出,
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
腾达建设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
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决策程序
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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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银河证券对腾达建设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 8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效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8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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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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