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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腾达建设:关于子公司认购信托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2019-09-10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 2019-043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认购信托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一、基本概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孙公司宁波汇浩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汇浩投资”)及关联自然人叶林芳作为一般委托人,
分别出资人民币 5 亿元和 3 亿元,认购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陕国投”)设立的“陕国投正灏 71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并按认购份额对优先受益人
的信托本金及预期信托收益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鉴于叶林芳与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叶林富系兄妹关系,叶林
芳为公司关联人,本次共同认购信托计划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
易认购方均全部以现金出资,且按照各自出资份额比例享有权利并承
担义务,根据《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二节 10.2.7 条
的规定豁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认购信托计划暨关联交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7-054 号。


    二、进展情况
    (一)经委托人、受托人协商一致,信托计划以 2019 年 9 月 4
日为信托利益核算日向优先委托人提前足额分配了全部优先信托利
益,一般委托人的信托利益尚未分配。
    (二)一般委托人分别与陕国投签署了《陕国投.正灏 71 号证券
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
议》”),就提前足额向优先委托人分配了全部优先信托利益后的相关
事宜进行了约定。《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因为优先受益人已提前足额分配了全部优先信托利益,信托
计划已不存在优先、劣后之分,因此,自《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
信托计划“一般委托人”变更为“委托人”,“一般受益人”变更为“受
益人”。
    2、原《信托合同》释义“本信托计划追加增强信托资金义务人
为一般委托人”,《补充协议》明确了“本信托计划无追加增强信托资
金义务人”。
    3、《补充协议》明确信托计划可根据委托人要求多次开放分配,
并不再向优先受益人分配。
    4、原信托计划为保护优先受益人的信托利益设置预警线、止损
线,自《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本信托计划不设置预警值、止损值。
    5、除《补充协议》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委托人与受托人
签署的原《信托合同》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补充协议》是《信
托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信托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但《补充协议》和《信托合同》规定不一致的,优先适用《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所用词语的含义与该词语在《信托合同》中的含义相同。


    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对策
    虽然本信托计划已经提前足额分配了优先级全部利益,公司不再
需要就优先受益人的本金及预期信托收益承担差额补足义务,但是信
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财产运作存在盈利的可能,也存在损失的风险。
    信托计划在运作过程中将受到国家政策的变化、宏观经济运行的
周期、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通货膨胀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从而存在
影响信托计划收益,甚至造成信托计划财产损失的市场风险;受托人
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也可能面临其他风险,如操作风
险、投资管理风险、信托计划交易系统风险、合规性风险、发生不可
抗力事件的风险等。
    针对主要的投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信托计划的经营管理状况
及投资的实施过程,切实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
金的安全。


    四、备查文件
    (一)优先级利益分配划帐凭证
    (二)《陕国投.正灏 71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
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