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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腾达建设:腾达建设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04-16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0年度,作为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
 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
 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客观、独立地参与公司决策,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名,由廖少明先生、黄
 俊先生、吴非先生担任。董事会下属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均占比二分之一以
 上;除战略发展委员会以外的专门委员会皆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0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10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独立董
 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
独立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 自 出 委 托 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的次数
 廖少明          10        10       0       0        否           0
 黄    俊       10        10       0     0          否            0
 吴    非       10        10       0     0          否            1
      2、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一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就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薪酬考核等重大事项进行讨
论与审议。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或委员,
我们积极出席历次会议,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资料,对各自分属领域
的事项分别进行审议,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做出了专业指导及审慎审核,
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对加强董事会决策科学性的作用。
      3、日常履职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以电话、视频等通讯方
式,与公司管理层及时沟通,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管理及规范
运作等情况;同时利用参加现场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等时机,对公司进行现场视察,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并与管理层进
行充分交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
和建议。公司一如既往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完
备的条件和支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独立董事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
其他信息的窗口,及时传递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需的材料与信息,并
保证了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中介机构之
间畅通的沟通渠道,使独立董事能够及时、全面了解公司各方面情况,
并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及发表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关注公司治理和经营情况,对提交董事会的
全部议案及相关资料均认真审阅,并结合各自的专业背景提出合理建
议;主动与公司董事、管理层进行问询和沟通,充分地了解公司生产
经营、运营管理等方面的情况,重点关注了如下事项:
    1、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我们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发生违反
有关规定的情形,报告期内没有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 50%以下的
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也不存在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以及对子公
司担保的情况。
    2、关联交易情况。我们持续关注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
公司未发生新增关联交易事项。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我们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
况,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现金分红及投资者回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在审慎
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并结合对股东的合理回报
后发表了同意该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该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19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0 年 5 月实施完毕。
    5、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我们本年度就公司续聘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
    6、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会计政策变更。
我们认为,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财政部新收入准则的必须,执行
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7、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
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8、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经过认真核查,我们
认为,公司及股东的承诺均严格履行,未出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违反
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9、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续聘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内控审计机构,强化内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风
险控制的有效性及执行力。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
未发现公司内控体系存在设计或执行方面有重大缺陷的情形。
   10、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我们 2020 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2021 年,我们将继续秉
承诚信、谨慎和勤勉的精神,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与董
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协作,充分运用自身专业优势,发挥独立董
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时,我们将向股东大会述职。




                                   述职人:廖少明、黄俊、吴非
                                             2021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