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 2021-028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本次以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7,300 万元及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 4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批准之日起均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相应募集 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 号文件核准, 公司以非公开的方式向 7 家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81,096,573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21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 币 902,319,999.33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89,118,902.76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 2015 年 2 月 16 日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腾达建设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33 号)。 1 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且已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该闲置募集资金 7,3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1 年 6 月 3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7,300 万元全部归还至相应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2016〕904 号文核准,公司以 非公开的方式向 7 家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80,865,603 股,每股发行价为价人民币 4.39 元,募集资金总额 2,549,999,997.17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20,871,910.61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 资报告》(天健验[2016]382 号)。 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且已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该闲置募集资金 42,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1 年 6 月 2 3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42,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相 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 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分别将该闲置募集资金中的 40,000 万元以及 6,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均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款项均处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状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用于台州市 内环南路 BT 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万元) (万元) 1 台州市内环南路 BT 项目 63,232 61,912 2 补充流动资金 27,000 27,000 合计 90,232 88,912 其中,台州市内环南路 BT 项目预计总投资 6.32 亿元,使用募投 资金投入 6.19 亿元,其余部分自筹投入。截至 2021 年 6 月 3 日,本 次募集资金补充永久性流动资金为 27,000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台州 市内环南路 BT 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54,510.14 万元,募集资金 处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状态累计为 0,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额 7,482.55 万元(含账户利息收入和支付结算手续费)。 (二)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用于台州腾 达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3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万元) (万元) 1 台州腾达中心项目 253,175 2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55,000 55,000 合计 308,175 255,000 其中,台州腾达中心项目预计总投资 25.3 亿元,拟使用募集资 金投入 20 亿元,其余部分自筹投入。截至 2021 年 6 月 3 日,本次募 集资金补充永久性流动资金为 55,000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台州腾达 中心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10,196.99 万元,募集资金处于暂时性 补充流动资金状态累计为 46,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额 42,068.34 万元(含账户利息收入和支付结算手续费)。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确保公司和股东 利益最大化,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 2015 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中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7,300 万元及 2016 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中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4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均不超过 12 个月,并将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 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在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 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 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4 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7,300 万元及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 4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均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并要求公司根据工程进 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根据腾达建设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相关 资料,其本次将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7,300 万元及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40,000 万元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不会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 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该使用计划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 司财务支出,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向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腾达建设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 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决策程序 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5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银河证券对腾达建设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7,300 万元及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4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均不超 过 12 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效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中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7,300 万元及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部分暂时 6 闲置募集资金 4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批准之日起均不超过 12 个月。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9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