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腾达建设:腾达建设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1-10-28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 2021-044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拟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
       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
     回购价格: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5.24 元/股
        (含);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
       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
       1、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价格上限,或
       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
       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
       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亦或
      发生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
      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顺利实施
      上述用途,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可能存在部分或全部被注销的
      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或修改回购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则
      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存在需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
      的风险。
      5、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
      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
      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要求,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
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 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
购”或“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
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
股东利益,强化投资者信心,同时着眼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为建立
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的积极性,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及发展战略等,公司拟
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进行。

    (四)回购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若发生下述情况或触及以下条件的,则本次
回购的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
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
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
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回购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
额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
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5.24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资金总额下
限人民币 3,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 5,725,191 股,约占
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36%;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5,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 9,541,984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
总股本的 0.60%。
     本次回购具体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
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5.24 元/股(含),即
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的 150%。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
利、配股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
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按照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
限人民币 5.24 元/股测算,预计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9,541,984
股。以此预计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1)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
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9,541,984        0.6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598,902,832     100.00    1,589,360,848        99.40
      合计         1,598,902,832     100.00    1,598,902,832      100.00

    (2)若回购股份未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且导致全部被注销,则
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598,902,832     100.00    1,589,360,848     100.00
      合计         1,598,902,832     100.00    1,589,360,848     100.00

    2、按照回购资金下限人民币 3,000 万元、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
限人民币 5.24 元/股测算,预计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5,725,191
股。以此预计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1)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
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5,725,191        0.36
无限售条件股份     1,598,902,832     100.00    1,593,177,641        99.64
      合计         1,598,902,832     100.00    1,598,902,832      100.00

    (2)若回购股份未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且导致全部被注销,则
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598,902,832     100.00    1,593,177,641     100.00
      合计         1,598,902,832     100.00    1,593,177,641     100.00

    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
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
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分析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1,089,592.05 万
元(未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 604,868.93
万元(未经审计)。本次回购使用的资金(按回购金额上限 5,000 万
元测算)占公司总资产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46%及 0.83%,占比较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
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
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有利于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
制,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整体价值,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十)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内容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会议表
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增强投资
者信心;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有利于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
制,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本次拟回购股份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
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
上市地位。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股份
方案具备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一
致同意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十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
股份的情况
    在公司董事会作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

    (十二)公司向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问询其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
体情况
    2021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向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问询其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日,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回复其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十三)本次回购股份后依法转让或注销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发布
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
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

    (十四)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或持续经营能力。若
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时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相关授权
    为高效、有序地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
理层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
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
    3、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监管部门意
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等情况,对本次回购有关的事项进行相
应调整;
    4、决定并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
关事宜;
    5、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相关的所有文件,以及
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项。
    6、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
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回购可能面临以下不确定性风险:
    1、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价格上限,或回
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
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亦或发生其他
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则存在回购方
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顺利实施上
述用途,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可能存在部分或全部被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或修改回购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则本
次回购实施过程中存在需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5、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
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