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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腾达建设:腾达建设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15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 2023-015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上午 11:00 在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大道
东一号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4 月 3 日以书面
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
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长叶立春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母公司
共实现净利润 41,250,294.10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企
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计提 10%的法定盈
余公积 4,125,029.41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976,274,043.59 元,减
去上年度向股东分配的现金红利 31,644,772.18 元,期末可供股东分
配利润为 981,754,536.10 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
营需要、工程项目后续持续投入的资金需求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
司 2022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股票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量了公司的实
际情况和行业特点,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本年
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本年度报告编制和
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及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阅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日趋完善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该报告编制程序规范,依
据充分,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 关于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该事项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
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 7,491.37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 关于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该事项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
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 65,877.7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
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
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
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
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
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
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