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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环药业: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8-25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16-31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一)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的通知和相关议案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公司全体董事、
监事、高管。
    (二)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 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8 名,实际参会董事 8 名,参加会议人数符合
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公司全体董事、高管审核了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并
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 本次会议的召开经过了适当的召集和通知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就下列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与会董事以通讯方式投票表决,通过如
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公 司 2016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 全 文 及 摘 要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表决情况: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通过《关于公司<2016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6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6-33。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江苏
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通过《关于重新审议以往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与会董事重新审议了全资子公司扬州制药有限公司与母公司江苏联环药业
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 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房屋租赁协议》、
《污水委托处理协议》,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
同意继续执行以上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联环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重新审议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34。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联董事姚兴田、夏春来、吴文格自行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江苏
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姚兴田、夏春来
吴文格回避表决。)


    (四)通过全资子公司扬州制药有限公司与扬州联澳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签订
的《原料药采购协议》
    (表决情况: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通过《关于批准贷款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在 2016 年度向银行贷款 12000 万元。
    (表决情况: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通过《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二)《2016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扬州制药有限公司与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服务协议》;
    (四)扬州制药有限公司与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租赁协
议》;
    (五)扬州制药有限公司与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协议》;
    (六)扬州制药有限公司与扬州联澳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原料药采购协议》;
    (七)《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
    (九)《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十)《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   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