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 专项核查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联环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环药业”、“公司”、“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联环药业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 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与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18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208,846 股,发行价格 26.00 元/股,共募集资金 317,429,996.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14,001,000.00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303,428,996.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5 年 4 月 21 日到账,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15)00029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72,922,805.58 元(含置 换 金 额 14,708,700.00 元 ),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余 额 为 244,471,273.83 元 ( 含 收 到 的 银 行 存 款 利 息 扣 除 银 行 手 续 费 等 的 净 额 13,965,083.41 元) 1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江苏联环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监督和 管理等进行了规定。 2015 年 5 月 5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荷花 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城中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5 年 5 月 26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扬州制药有 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城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 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并分别于 2015 年 5 月 6 日、2015 年 5 月 27 日予以公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余额(元)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395067100018120061129 活期存款 9,413,309.8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395899999600003010687 定期存款 100,000,0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395899999600003000067 定期存款 10,000,000.00 江苏联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08010120000002841 活期存款 1,661,906.12 环药业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0801280000000410 定期存款 30,000,000.00 股份有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 限公司 32001748636059319205 活期存款 3,264.50 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 32001748636049000025*10 定期存款 31,500,000.00 分行 扬州制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城中 403540100100002551 活期存款 3,892,793.35 药有限 支行 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城中 403540100200012231 定期存款 50,000,000.00 2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余额(元) 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城中 403540100200013666 定期存款 8,000,000.00 支行 合计 244,471,273.8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 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14,708,749.79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 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已于 2015 年 5 月 5 日出具天衡专字 (2015)00633 号《关于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公司 2017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 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 3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 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 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 4 附表 1: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 年度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0,342.9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058.3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292.2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调 已变更 整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 项目可 截至期末 本年 是否 项目,含 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计投入金额 到预定 行性是 募集资金承 本年度投 投资进度 度实 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部分变 投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与承诺投入 可使用 否发生 诺投资总额 入金额 (%)(3) 现的 预计 更(如 资 金额(1) 金额(2) 金额的差额 状态日 重大变 =(2)/(1) 效益 效益 有) 总 (3)=(2)-(1) 期 化 额 年产30亿片(粒)固体制 21,111.00 21,111.00 4,058.32 6,981.33 -14,129.67 33.07 否 剂建设项目 年产 1500kg 非洛地平原 3,313.20 3,313.20 0.00 310.95 -3,002.25 9.39 否 料药建设项目 年产 20000kg 地塞米松磷 5,918.70 5,918.70 0.00 0.00 -5,918.70 0.00 否 酸钠原料药建设项目 合计 30,342.9 30,342.9 4,058.32 7,292.28 -23,050.62 5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本期末募集资金结余 24,447.13 万元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薛 江 姜 涛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