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环药业:2017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2018-04-20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编号:2018-012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在《上
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17年年
度报告》,经核查,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修订,现将有关更正事项
公告如下:
一、第五节 十七、(三)环境信息情况
更正前:
1、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
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现更正为:
1、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
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长期以来一直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始终按照相关监管要求严格环境管理,
制定了《EHS部工作职责》、《环保管理工作条例》等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实
施,在生产经营中不存在对人身、财产和环境造成高危险、重污染的情况。
公司历年来积极推行环境管理认证工作,截止2017年底,公司通过了环境管
理体系认证,通过了清洁生产审核。通过引入第三方认证审核监督管理机制,实
现了公司整体环境绩效的持续改进。公司属废水国家重点排污单位,已建立了完
善的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正在进行中。
公司自建有工业废水、工业废气、工业粉尘等污染物治理设施,且全部稳定
运行并达标排放。其中水污染物达标排放实现了在线监测,数据实时传入当地环
境主管部门。具体情况如下:
1
一、排污信息
大气污染物
有组织排放 排放口数量 6
排放 执行的污染物排
排放口 排放口 排放 主要/特征污 排放浓度 监测 核定的排放总
总量 放标准及浓度限 是否超标
编号 位置 方式 染物名称 (mg/Nm3) 时间 量(t)
(t) 值(mg/L)
119°26′ 3.30” 甲醇 ND / 2017.11 60 / 否
DA001 排气筒
32°22′ 21.47” 非甲烷总烃 ND / 2017.11 80 / 否
119°26′ 3.30” 甲醇 / 60 / /
DA002 排气筒
32° 22′ 20.75” 非甲烷总烃 / 80 / /
119°25′ 58.66” 甲醇 / 190 / /
DA003 排气筒
32°22′ 20.39” 非甲烷总烃 / 80 / /
119°26′ 1.90”
DA004 排气筒 非甲烷总烃 / 80 / /
32°22′ 19.49”
119°26′ 0.74” 氯化氢 / 100 / /
DA005 排气筒
32°22′ 22.69” 非甲烷总烃 / 80 / /
119°26′ 1.82” 非甲烷总烃 / 80 / /
DA006 排气筒
32°22′ 22.84” 氨(氨气) 7.42 / 2017.11 / / 否
2
无组织排放
无组织排放编号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产污环节 排放标准名称 排放浓度限值(mg/Nm3)
甲醇 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1.0
MF0184 爱普列特粗品制备及精制
非甲烷总烃 标准 DB 32/3151-2016 4.0
甲醇 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1.0
MF0188 爱普列特晶体固液分离
非甲烷总烃 标准 DB 32/3151-2016 4.0
甲醇 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1.0
MF0014 达那唑粗品制备及精制
非甲烷总烃 标准 DB 32/3151-2016 4.0
甲醇 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1.0
MF0017 达那唑晶体固液分离
非甲烷总烃 标准 DB 32/3151-2016 4.0
氨(氨气) 1.5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MF0375 臭气浓度 废水处理 20
GB 14554-93
硫化氢 0.06
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MF0369 非甲烷总烃 化学品储存 1.0
标准 DB 32/3151-2016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氨(氨气) 1.5
GB 14554-93
MF0298 锂氨反应
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非甲烷总烃 1.0
标准 DB 32/3151-2016
甲醇 氢化可的松粗品 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1.0
MF0415
非甲烷总烃 制备及精制 标准 DB 32/3151-2016 4.0
3
甲醇 氢化可的松结晶 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1.0
MF0382
非甲烷总烃 体固液分离 标准 DB 32/3151-2016 4.0
特非那定粗品 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MF0100 非甲烷总烃 4.0
制备及精制 标准 DB 32/3151-2016
特非那定结晶 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MF0097 非甲烷总烃 4.0
体固液分离 标准 DB 32/3151-2016
氨(氨气) 1.5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MF0368 臭气浓度 危库暂存 20
GB 14554-93
硫化氢 0.0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氯化氢 0.2
左炔诺孕酮结晶 GB16297-1996
MF0308
体固液分离 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非甲烷总烃 4.0
标准 DB 32/3151-2016
核定的排放总
大气污染物排放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排放总量(t) 是否超标
量(t)
合计 VOCs 1.8 5.0264 否
水污染物
排放口数量 1
执行的污染物
排放口 排放口 排放 主要/特征 排放浓度 排放总量 核定的排放 是否
排放标准及浓
编号 位置 方式 污染物名称 (mg/L) (t) 总量(t) 超标
度限值(mg/L)
4
化学需氧量 177.05 14.921 500 21.366 否
119°26′ 2.58”
DW001 接管 氨氮 8.249 0.692 70 1.923 否
32°22′ 12.65”
总磷(以 P
0.0036 0.110 8 0.165 否
计)
危险废物
是否危险 年底库存量
废物名称 危废代码 处理处置方式 年产生量(吨) 处置数量(吨) 处置去向 备注
废物 (吨)
委托有处置资质单
废甲醇 是 900-404-06 155.228 44.559 226.232 宜兴迈克
位处置
委托有处置资质单
废乙醇 是 900-403-06 69.472 15.671 73.204 洪泽恒泰
位处置
委托有处置资质单
废四氢呋喃 是 900-404-06 88.391 19.800 84.797 金坛荣盛
位处置
委托有处置资质单
废丙酮 是 900-402-06 269.405 7.897 270.74 扬州富齐
位处置
委托有处置资质单
废醋酸乙酯 是 900-403-06 16.08 2.160 35.65 宜兴迈克
位处置
委托有处置资质单
废吡啶 是 900-404-06 3.488 38.403 /
位处置
委托有处置资质单
废活性炭 是 900-039-49 2.614 0 16.2 阜宁亚旗
位处置
委托有处置资质单
蒸馏残渣 是 271-001-02 3.778 9.768 /
位处置
5
委托有处置资质单
水处理污泥 是 263-011-04 2.8 7.700 12.9 扬州杰嘉
位处置
二、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
防治污染 污染治理
设施类别 防治污染设施名称 投运时间 处理能力 运行情况
设施编号 设施工艺
工艺有机废气治理设施 TA001 二级活性炭吸附 2012 / 正常
工艺有机废气治理设施 TA002 二级活性炭吸附 2012 / 正常
工艺有机废气治理设施 TA003 二级活性炭吸附 2013 / 正常
大气污染物
工艺有机废气治理设施 TA004 二级活性炭吸附 2013 / 正常
工艺有机废气治理设施 TA005 二级活性炭吸附 2013 / 正常
工艺有机废气治理设施 TA006 二级活性炭吸附 2013 / 正常
隔油,中和,水
水污染物 综合废水处理设施 DW001 解酸化,A2/0,调 2007 1500m/d 正常
节
危险废物 危废仓库 / / / 正常
噪声 隔音、采用底噪设备 / / / / 正常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行政许可名称 项目文件名称 制作或审批单位 批复文号(备案编号)
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文峰路厂区) 扬州美境环保科技 编写日期:
项目环评报告
环境现状评价 有限责任公司 2014 年 6 月
环评报告 关于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文峰路厂
扬州市环境保护局 扬环函【2014】71 号
批复文件 区)环境现状评价的审核意见
6
说明:
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扬州制药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均在扬州市广陵区文峰路 21 号厂址内组织生产,共用一套污水处
理设施。《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文峰路厂区)环境现状评价》及《关于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文峰路厂区)环境现状评价的审核意见》,
实质是对我公司及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州制药有限公司的评价及审核意见。
2012 年 12 月,本公司与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综合服务协议》,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公平合理的市场价或内部核定价向本公
司提供有偿的综合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向本公司提供安保、环保、生活后勤等,除上述收费外,考虑到服务成本和其他不可预测因素,就所提供的综合
服务收取综合服务费,收费标准暂定为每月 4 万元。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计算。协议有效期满,如双方未终止本协议或者未重新签
订新的协议,本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三年。(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 2013 年 1 月 5 日、2016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发布的《联
环药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联环药业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关于重新审议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2 年 11 月,本公司的子公司扬州制药有限公司与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综合服务协议》,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公平合理的
市场价或内部核定价向本公司提供有偿的综合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向本公司提供安保、环保、生活后勤等,除上述收费外,考虑到服务成本和其他不可
预测因素,就所提供的综合服务收取综合服务费,收费标准暂定为每月 4 万元。协议有效期为五年,自 2012 年 8 月 1 日起计算。协议有效期满,如双方
未终止本协议或者未重新签订新的协议,本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五年。(详情请见我公司分别于 2013 年 8 月 23 日、2016 年 8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 发布的《联环药业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联环药业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关于重新审议关联交
易的公告》))。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由于 1.0 版“应急预案”到期,2017 年 10 月起,公司委托“江苏智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应急
主要编号 预案”和“环境风险等级评估报告”的编制,以上文件已通过了专家评审后进行了修改,现已报扬州市
环境保护局,备案工作正在进行中。
为全面贯彻“防御为主,合理处置”的环境应急方针,预防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积极、有序地应
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故,防止因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护工作混乱延误事故应急,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防
开展情况
止事故发生对环境的污染
突发环境事故发生
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及处置情况
落实整改要求情况 无环境整改要求
7
五、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自行监测概况
类型 排放源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排放途径和去向
废水集中排放 排口 1 COD 连续监测 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或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
废水集中排放 排口 1 氨氮 连续监测 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或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
自行监测方式 自动监测、第三方运维
1、COD 自动监测仪:
运维单位:无锡大宇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CCAEPI-ES-2016-023 号
运营等级:自动连续监测(水、气)正式
有效期: 至 2018 年 8 月 6 日
运维人员:丁逸、沈成毅
委托监测情况 证书编号:ZDJC(S)-13100110 ZDJK(S)201600957
(含第三方运维) 2、氨氮自动监测仪:
运维单位:无锡大宇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CCAEPI-ES-2016-023 号
运营等级:自动连续监测(水、气)正式
有效期: 至 2018 年 8 月 6 日
运维人员:丁逸、沈成毅
证书编号:ZDJC(S)-13100110 ZDJK(S)201600957
8
二、第五节 十七、(三)环境信息情况
更正前:
2、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
□适用 √不适用
现更正为
2、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帝易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医药化工产品、医疗器械的
研发及技术成果转让,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始终坚持开展
环境影响专项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分析)工作,2016 年 8 月顺利通过环保局对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编号:宁栖环验 2016-20。2016 年
11 月 10 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320113-2016-000022-B。
南京帝易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近 60 万元建立污水处理站,与建设单位南
京中意昂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五年废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营合同。污水经过
处理达标后排到江苏省生命科技创新园园区污水管网。实验室废液和固废存放在
符合环保局规定的危废存放间,并与南京化学工业园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和江
苏省生命科技创新园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三方合同。实验室废气经过
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后排入大气中。委托江苏国恒检测有限公司对研发中心废气、
废水、噪音等进行检测。
南京帝易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已经在江苏省生命科技创新园备案),制定环保规章管理制度,做好环保逐日
自查记录。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其他内容无变更,《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更正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查
阅,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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