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环药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19-010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一)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的通知和相关议案于 2019 年 4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公司全体董事、
监事、高管。
(二)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 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参会董事 9 名,参加会议人数符合
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公司全体董事、高管审核了《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
文,并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 本次会议的召开经过了适当的召集和通知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就下列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与会董事以通讯方式投票表决,通过如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 公司 2019 年 第一季度 报告》全文及正文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扬州市普林斯化工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
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生产需要,同意公司与扬州市普林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
州普林斯”)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签订的《购销合同》,公司向扬州普林斯采购原
材料 4'-叔丁基-4-氯苯丁酮,采购单价 25 万元/吨,采购数量 10 吨,合同金额
250 万元(含税),付款方式为货到后一月内付款。
扬州普林斯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议
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
夏春来、吴文格、钱振华、潘和平自行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该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联环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联交易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联环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
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夏春来、吴文格、
钱振华、潘和平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