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在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供的 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 2019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9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2019 年上 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