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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环药业: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12-28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 2019-051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环药业”)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的议
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减少注册
资本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注册地址发生变更,另由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同时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公司章程》中相关
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地址
    公司因实施退城进园,现拟将注册地址进行变更。
    变更前:
    注册地址:扬州市文峰路 21 号
    登记机关: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变更后:
    注册地址: 扬州生物健康产业园健康一路 9 号
    登记机关: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次变更注册地址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原办公地址、办
公电话不变。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1
    第五条 公司住所: 江苏省扬州市文峰路           第五条 公司住所:扬州生物健康产业园

21 号,邮政编码:225009。                      健康一路 9 号,邮政编码:225127。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亿捌仟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亿捌仟
捌佰壹拾万伍仟叁佰柒拾元                       柒佰玖拾玖万零叁佰柒拾元
(RMB288,105,370)。                           (RMB287,990,370)。
    第二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8810.537            第二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8799.037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28810.537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28799.037
万股。                                         万股。
                                           第一百一十八条
                                                 (二)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第一百一十八条
                                           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章程
      (二)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董事会可以决定单笔金
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章程
                                           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以下的向
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董事会可以决定人民币 2
                                           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贷款、银行承
亿元以下(含 2 亿元)的银行融资、占公司最
                                           兑汇票、开立信用证或其他金融机构融资的事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下(含 30%)收购出
                                           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下(含
售资产、委托理财、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30%)收购出售资产、委托理财、占公司最近一
资产 10%以下(含 10%)的提供担保等事项;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下(含 10%)的提供担
                                           保等事项;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修订已经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即须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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