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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贵航股份: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12-02  

						        证券代码:600523        证券简称:贵航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4

               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 年 12 月 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小河区珠江路 166 号贵航股份公司

   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53,176,94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3.040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
会议,董事长张晓军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指引(试
行)》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3 人,董事长张晓军先生、董事唐海滨先生、邱红
   华女士出席。董事李国春先生、韩文彪先生、梅瑜女士,独立董事王晓明先
   生、任坤先生、毛卫民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谭波先生出席会议,监事周春光、王炜
   嘉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孙冬云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廖佳、周开林、于险峰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及费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53,176,943     100             0       0.00              0       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续聘中     549,703   100.0          0    0.00      0     0.00
          审众环会计师                   0
          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
          机构及费用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

律师:贾平、涂丹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