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航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10-23
证券代码:600523 证券简称:贵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贵州贵航汽车零
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
订,具体如下:
修订内容对照表
序 修 改 前 修 改 后
号
第一条 为维护贵州贵航汽车零 第一条 为确定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
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法律地位,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坚持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 司治理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
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下 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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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党章》)等有关规定,制订本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章程。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
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订本章程。
增加:
2 第七条 公司及各级子企业接受国家技改项目投
资和国拨资金投资,作为国有股权、国有债权或国有
独享资本公积,由国有控股股东或指定的下属公司作
为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单独享有。在依法履行审批、
决策程序后,国有控股股东或指定的下属公司依据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方式单独享有该等权
益。
增加:
第十一条 公司依法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
3 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 第十七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
4 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 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法律顾问。
增加:
第十八条 根据公司据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
5 理有关规定,接受国家机关和有权机构的监督管理,
强化国有企业财务刚性约束。公司积极参与市场竞
争,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夯实市场主体地位。
增加:
第十九条 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
德和商业道德,维护国家安全,优先完成国家科研生
产任务,保守国家秘密,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接受政
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司开展依法治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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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法治建设职责,将公司建设成为治理完善、经营
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企业。公司依照国
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审计、总法律顾问制度和
职工民主监督等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
第二十七条 公司在下列情 第三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 司的股份:
7 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其他公司合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职工;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
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 股票的公司债券;
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
需。
第二十九条 公司因本章程 第三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三十一条第(一)
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三) 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
8 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三十一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 份后,...。
二十七条规 定收购本公司股 份 公司依照第三十一条第(三)项规定...。
后...。
公司依照第二十七条第(三)
项规定...。
第四十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 第四十七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 行使下列职权:
权: ...
....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五条 (十三)审议以下交易事项:
规定的担保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
(十三)审议应由股东大 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会批准的交易事项; 10%以上;
...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
9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 500 万元以上;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
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
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 5000 万元以上;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
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 500 万元以上;
6.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
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上市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
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以上,
且绝对金额 3000 万元以上。
本条所指的交易行为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
外投资(含委托贷款),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
协议,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上交所认定的
其他交易。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
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
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
上述相关行为如出现下述情况,亦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主营业务范围内对同一
被投资主体追加投资额达到或超过 10 亿元的事项
(不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追加投资用于实施固定
资产投资项目,且不造成公司在控股子公司股权地位
发生实质性变化的事项);
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主营业务范围内新设子
公司、投资并购、参股等新增加的同一投资主体累计
股权投资的出资金额总额达到或超过 5 亿元人民币
的事项;
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主营业务范围外投资
(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对外投资等各类投资)达到或
超过 1 亿元人民币的事项;
...
第五十七条 公司召开股东 第六十一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10 大会,...。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第六十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 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符合本章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提
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
出决议。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由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
11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 事长 1 人,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外部董事
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人数原则上应超过董事会全体成员的半数,确保董事
会专业经验的多元化和能力结构的互补性。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行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发挥“定战略、作决策、
使下列职权: 防风险”的作用,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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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战略的重大举措;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三)决定公司的中长期发
展规划、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 (四)决定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经营计划和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投资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 (五)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 案;
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 (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
券及上市方案; 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 (八)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
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 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九)审议公司担保事项以及以下交易事项:
(八)审议公司担保事项以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
及应由董事会批准的交易事项; 值的,以高者为准)2000 万元以上,占公司最近一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下;
构的设置;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 2000 万元以上,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公司总 下;
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 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理人员,并决定其经营业绩考核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
和薪酬; 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 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理制度;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 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方案;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 6.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 300 万元以
事项; 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 上的;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
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 以上的。
务所; 本条所指的交易行为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 外投资(含委托贷款),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
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 协议,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上交所认定的
权; 其他交易。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
(十七)管理公司职工工资 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
分配; 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
(十八)管理公司重大财务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分公
事项。 司等分支机构的设立或者撤销;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根据公司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经营业绩
考核和薪酬;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管理公司考核分配方案、职工工资分配
方案;
(十五)决定公司管理、职工分流安置等涉及职
工权益方面的重大事项;
(十六)决定公司环保、维护稳定、社会责任方
面的重大事项;
(十七)决定公司重大风险管理策略和解决方
案,重大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处理方案;
(十八)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九)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
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十)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
理的工作;
(二十一)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十二)管理公司重大财务事项。
增加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应当建立与监事会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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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的工作机制,对监事会要求纠正的问题和改进的事
项进行督导和落实。
增加:
第一百三十一条 公司纪委书记可列席董事会和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会议。董事会可以根据需要邀请
1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等有
关人员列席,对涉及的议案进行解释、提供咨询或者
发表意见、接受质询。董事会审议事项涉及法律问题
的,总法律顾问应当列席并提出法律意见。
第一百二十八条 公司设总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
15 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 或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会聘任或解聘。 接受董事会的监督管理和监事会(监事)的监督。
增加:
第一百三十五条 经理层成员全面实行任期制
16 和契约化管理,签订聘任协议,科学确定业绩目标,
刚性兑现薪酬,按照约定严格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续
聘或解聘。
第一百二十九条本章程第九 第一百三十六条 本章程第一百零三条关于不
十九条关于 不得担任董事的 情 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第一百零五条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第
17 一百零六条(四)~(六)关于...
本章程第一百零一条关于董
事的忠实义务和第一百零二条
(四)~(六)关于...
第一百三十二条 总经理对 第一百三十九条 经理层负责“谋经营、抓落实、
18 强管理”,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增加:
第一百四十四条 总经理对公司和董事会负有
19 忠实和勤勉的义务,应当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认真
履行职责,落实董事会决议和要求,完成年度、任期
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和公司经营计划。
第一百三十八条 本章程九 第一百四十五条 本章程第一百零三条关于不
20 十九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
同时适用于监事。
第八章 党 委 第八章 党 委
第一百五十二条公司党委设 第一百五十九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
书记 1 名,党委委员若干名。董 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
事长、党委书记原则上由一人担 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中国共产党贵州贵航汽车零
任。符合条件的党委委员可以通 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同时,根据有关规定,设
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 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21 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
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 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 5 年。任期届满应
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 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
第一百五十三条公司党委根 和党委相同。
据《党章》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党委设书记 1 名,党委委
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 员若干名。董事长、党委书记原则上由一人担任。符
保落实。 合条件的党委委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 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
针政策在本公司的贯彻执行,落 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
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 把方
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 向、管大局、促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
署。 大事项。主要职责是: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 (一)加强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
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 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
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 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
合。 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
(三)研究讨论拟提交董事 度一致;
会、经理层决策的本公司改革发 (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 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
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 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
提出意见建议。 组织决议在本企业贯彻落实;
(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 (三)研究讨论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经营
任,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 管理事项,支持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
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 行使职权;
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 (四)加强对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
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 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群团工作,支持纪委履行党风廉 (五)履行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
政建设监督责任。 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
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
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企业改革发展;
(七)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
统一战线工作,领导企业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
群团组织。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做到总揽不包揽、协调不替代、到位不越位,推动公
司各治理主体协调运转、有效制衡。重大经营管理事
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
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公司制定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
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对研究讨论的重大事项进
行细化和具体化,并对有关额度、标准等予以量化,
厘清党委与董事会和经理层等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
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应当坚持决策质量
和效率相统一。党委可以根据集体决策事项,结合实
际把握前置研究讨论程序,做到科学规范、简便高效。
第一百六十四条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
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可以通过
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
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
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
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副书记(职业经理人除外)。
第一百六十五条 按照“四同步、四对接”要求,
坚持党的建设与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组织及工作机
构同步设置,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
工作对接,确保党的领导在企业改革中得到体现和加
强。
新增:
第九章 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健全以职
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
开、业务公开,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
权、监督权。重大决策要听取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
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
大会审议。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
维护职工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的权益。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
22 权益。公司应当为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
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有关政策,
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的法
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制定劳动、
人事和工资制度。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建立和实施以劳动合同管
理为关键、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实
行员工公开招聘、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
胜任退出;公司建立和实施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关键
核心人才薪酬分配制度,灵活开展多种方式的中长期
激励,加大核心骨干激励力度。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审计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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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分配和审计 顾问制度
第九章 第二节 内部审 第十章 第二节 内部审计、总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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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
增加: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在党组织、
25 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公司及其分支机
构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公司内部审计部门
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增加: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实行总法律顾问制度,设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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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 1 名,发挥总法律顾问在经营管理中的法律
审核把关作用,推进公司依法经营、合规管理。
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有本章 第二百零一条 公司有本章程第二百条第(一)
程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项情 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本章程而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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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的,可以通过修改本章程而存
续。
第一百八十五条公司因本章 第二百零二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百条第(一)
28 程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项、 项、第(二)项...
第(二)项....
以上内容调整后,相关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