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航股份: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2022-01-05
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行
为,明确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
议,行使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报告制度
第三条 工作报告制度。总经理应在年度董事会上以工作报告形
式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工作报告为年度报告,应由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讨论通过。其
中,年度报告应在董事会定期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提交董事会,内容
应包括:
1. 年度计划的实施和完成情况、改革发展和经营管理情况及存
在的问题和对策;
2. 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3. 年度内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
4. 年度内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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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年度内重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6. 其他应该报告的情况。
第四条 财务报告制度。每月定期向董事长报送资产负债表、利
润表、现金流量表;每季度向董事会、监事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及财务分析报告。
第五条 突发(重大)报告制度。公司如遇经营中发生的突发性
事件或者重大事件、重大技安、环保事故或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引
发的重大突发事件时,总经理应在知悉该事件的当日向董事长报告,
并在 5 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通报情况;在事件处理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提交书面处理报告,通报处理情况。应报告
的突发事件或重大事件包括:
1. 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2. 资产遭受重大损失;
3. 可能依法负有的重大赔偿责任;
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5. 重大行政处罚;
6. 公司发生重大人事安全事故、设备事故、质量事故及其他对
公司经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7. 经理层认为必要的其他报告事项。
第六条 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总经理应经常就公司生产经营和资
产运作的 日常工作向董事长报告工作。
第七条 董事会或董事长、监事会认为必要时,总经理应当在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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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报告有关工作。
第八条 总经理应在总经理办公会后,及时将会议纪要送达董事
长。
第三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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