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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南高纤: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17  

						股票代码:600527      股票简称:江南高纤           公告编号:临 2019-007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损益、
    总资产和净资产等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上述规定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
                                           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
                                           期金额 157,056,525.62 元,上期金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
                                           额 167,743,792.27 元;
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
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
                                           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本
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收利息”
                                           期金额 33,993,305.05 元,上期金额
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
                                           43,808,641.38 元;
调整。
                                           调增“其他应收款”本期金额
                                           688,056.64 元,上期金额 991,859.67
                                           元。
(2)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
                                           调减“管理费用”本期金额
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
                                           47,685,599.33 元 , 上 期 金 额
“研发费用”单独列示;在利润表中财务
                                           50,334,756.28 元,重分类至“研发
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
                                           费用”。
息收入”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及科目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8 年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没有影响,不涉及以
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19年4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对原会计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
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文件要求实施的,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19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文件要求
实施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