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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东药玻: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2012-04-16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1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

求,在工作中依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的履

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有效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

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报告期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参加董事会和表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均能按时出席,

未有无故缺席情况。针对董事会决策事项,均认真进行事前审查。就

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投资等情况,与公

司高管、董事会秘书等有关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

运用自身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发表专业意见,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

挥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

们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了表

决权。我们对董事会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情况。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我们依照有关规定,遵循审慎和独立的原则,详细了解公司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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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况,客观、真实地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重大事项都事先进行了

认真审核,从加强内部控制以及经营管理风险控制等角度,本着独立

客观判断原则,真实的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全体股东发表了独立意

见:

       1、对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认为公司 2010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规

范对外担保,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其控股股

东及控股股东所属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2、对公司续聘 2011 年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认为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2010 年度审计报

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 201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

意公司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1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

构。

       3、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对公司 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先仔细阅读了有关

资料和报告并进行了认真的审议,认为该等关联交易具有确实的必要

性,关联交易价格、结算方式是公平公允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4、对董事会拟定的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为六届四次董事会拟定的

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方案符合公司实际,能够更好的激励公司董事、

监事勤业尽责,同意该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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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对公司经营班子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为六届四次董事会拟定的

公司经营班子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符合公司实际,能够更好的激励公

司经营班子勤业尽责,同意该薪酬方案。

       6、对公司 201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鉴于公司经营状况和实际资金需求,拟定 2010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为:以 2010 年末总股本 257,380,11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 1.00 元(含税),拟分配现金股利共计 25,738,011.1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10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三、 年报审议与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依据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规定,在公司年度报告及相

关资料编制过程中,我们认真参与年报审计工作,听取了公司高管及

相关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项目投资等方面的

情况汇报,与会计师就年报审计事项进行了沟通交流,做好公司内部

与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年审注

册会计师召开了会议,参与了年报审计各个重要阶段,确保了公司年

报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及出具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四、 独立董事制度建设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均为会计、药包

材行业等领域的资深专家学者,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3
设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对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

求。公司已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和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确保独立董事对公司重

大事项沟通顺畅,明确独立董事在工作中责任和义务,保障独立董事

的独立性。

五、 日常职责履行情况

    我们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

执行情况,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通过听取汇报、跟高管

沟通交流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促进

董事会科学决策。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台的文件,

规范公司的经营。关注公司在媒体、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及时掌

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同时也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必要时向

公司及有关人员询证,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 其他事项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我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决策和监督作用,谨慎运用公司赋予的权

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汇报。

                              述职人:顾维军、梁仕念、朱仲力

                                             2012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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