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药玻:七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14-04-22
证券代码:600529 证券简称:山东药玻 编号:临 2014-008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4 月 9 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14 年 4 月
19 日下午在公司研发大楼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 名,现场实
到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在义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参加表决的监事一致同意作
出如下决议:
一、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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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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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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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要求,对董事会
编制的 2013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提出了如下审核
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201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
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3 年年度
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因此,我们保证,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和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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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
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
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4 年第一季
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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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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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关于对 2014 年关联交易预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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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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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关于公司经营班子薪酬办法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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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关于公司《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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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第一项至第四项、第六项至第八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特此决议。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