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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东药玻: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专项说明2014-04-22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专项说明


    1、对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认为公司 201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规

范对外担保,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其控股股

东及控股股东所属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2、对董事会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认为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是一家执业经验丰富、资质

信誉良好的审计机构,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执业

准则,对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报告客

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聘请上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3、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对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先仔细阅读了有关

资料和报告并进行了认真的审议,认为该等关联交易具有确实的必要

性,关联交易价格、结算方式是公平公允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4、对董事会拟定的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为七届四次董事会拟定的

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方案符合公司实际,能够更好的激励公司董事、

监事勤业尽责,同意该薪酬方案。
       5、对公司经营班子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为七届四次董事会拟定的

公司经营班子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符合公司实际,能够更好的激励公

司经营班子勤业尽责,同意该薪酬方案。

       6、对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鉴于公司经营状况和实际资金需求,拟定本次利润分配的

预案为:以 2013 年末总股本 257,380,11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50 元(含税),拟分配现金股利共计 38,607,016.65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13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独立董事(签字):




                                               2014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