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药玻: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2016-10-28
证券代码:600529 证券简称:山东药玻 编号:临 2016-052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了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
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有效期至 2016 年 11 月 17 日届满。
2016 年 7 月 22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
过。2016 年 9 月 23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山东省药用
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30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0,636,700 股新股,自核准发行之
日起 6 个月内有效。
2016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授权有效期的议案》。为推进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延长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新的有效期
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授权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授权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
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尚需经公司 2016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