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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东药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17-01-2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及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山东省药用玻璃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药玻”、“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
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山东药玻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具体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30 号)核准,同意山东药玻非公开发行不
超过 50,636,700 股新股。公司实际发行 46,174,862 股,发行价格为 14.64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 675,999,979.68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10,960,000.00 元后,本次
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65,039,979.68 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8 日,上述募集
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会师报字
(2016)第 5381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公司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7,60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山东药玻年产 18 亿只一级耐水药用玻
                                        755,644,400.00                665,039,979.68
璃管制系列瓶项目
              合计                      755,644,400.00                665,039,979.68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
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
前期投入资金。

     三、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
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进行了投入。截至 2016 年 12
月 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可置换募集资金金额
山东药玻年产 18 亿只一级耐水药用玻
                                            665,039,979.68             18,172,457.39
璃管制系列瓶项目
              合计                          665,039,979.68             18,172,457.39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17 年 1
月 24 日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17)第 0114 号《关于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根据上表,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
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8,172,457.39 元。

     四、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
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18,172,457.39 元。
2017 年 1 月 2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置换程序合法、合规。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关
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的有关决议文件,同时参考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意见及会计师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对本次募集资
金置换的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山东药玻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18,172,457.39 元置换公司预先投入自筹资
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置换的资金金额已经过
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
见。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18,172,457.39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
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邱   勇




                               刘   斌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