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本保荐机构”作 为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药玻”或“公司”)2016 年 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 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2016年9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关于核准山东省药用玻璃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30 号),核准公司非 公开发行不超过50,636,700股新股。山东药玻向沂源县南麻街道集体资产经营管 理中心(以下简称“南麻资管中心”)发行18,469,945股,向淄博鑫联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鑫联”)发行18,469,945股,向深圳市架桥富凯七号 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凯七号”)发行9,234,972股,合计 发行46,174,862股。该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6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南麻资管中心、淄博鑫 联和富凯七号此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山东药玻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为46,174,862股,在本次非公 开发行完成后,山东药玻总股本增至303,554,973股。 2018年5月16日,山东药玻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2017年末总股本303,554,973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0元(含税),拟分配现金股利共计 91,066,491.9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 转 增 4股 。 在本 次资 本 公积 金 转增 股本 完 成后 ,山 东 药玻 总股本增至 424,976,962股。 2019年5月13日,山东药玻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8年末总股本424,976,9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3.00元(含税),拟分配现金股利共计127,493,088.60元,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 股 转 增 4股 。 在 本次 资 本公 积 金转 增 股本 完 成后 , 山 东药 玻 总股本增至 594,967,747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 化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南麻资管中心、淄博鑫联和富凯七号承诺此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南麻资管中心、淄博鑫联和富凯七号均严格履行 了上述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90,502,730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12月20日。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数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1 南麻资管中心 36,201,092 6.08% 36,201,092 0 2 淄博鑫联 36,201,092 6.08% 36,201,092 0 3 富凯七号 18,100,546 3.04% 18,100,546 0 合计 90,502,730 15.21% 90,502,730 0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36,201,092 -36,201,092 0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件的流通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54,301,638 -54,301,638 0 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90,502,730 -90,502,730 0 无限售条 A股 504,465,017 90,502,730 594,967,747 件的流通 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504,465,017 90,502,730 594,967,747 股份总额 594,967,747 0 594,967,747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拟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已严格履行其在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中所作出的限售承诺; 2、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山东药玻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 4、保荐机构对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