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审核意见 2020 年 1 月 6 日上午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蔡弘女士主持召开了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全体参加会议的委员审议了《关于聘任总经 理的议案》,并一致同意作出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阅张军先生的简介等材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