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9 证券简称:山东药玻 编号:2020-006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包头市丰汇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 丰汇”)、包头市康瑞药用玻璃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康 瑞”)。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包头市丰 汇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敞口 6000 万元; 为包头市康瑞药用玻璃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敞口 3000 万元。截止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尚未到 期结算银行敞口为人民币 2700.5 万元。 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尚未到期结算银行敞口 为人民币 2700.5 万元。 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包头丰汇、包头康瑞因日常经营和新上项目发展需要,需要在包头市当地银 行办理差额银行承兑业务。其中包头丰汇在包头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 理差额银行承兑汇票 6000 万元(银行敞口 3000 万元)、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包头分行办理差额银行承担汇票 5000 万元(银行敞口 3000 万元);包头康瑞在包 头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差额银行承兑汇票 6000 万元(银行敞口 3000 万元)。公司为以上三笔银行敞口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期限为 18 个月。 1 本次担保经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包头市丰汇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2003 年 3 月 25 日成立,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大街 3 号,注册资本为 6538.424224 万元,法定代表人焦守华,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 目:包装装潢印刷(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2 年 03 月 15 日); 一般经营项目:纸箱、 纸盒等各类纸制包装品、塑料制品、PE 膜的加工、销售;广告设计与制作;普通货 物道路运输(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包头丰汇总资产为 131,221,593.01 元,负债总额 51,366,674.30 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49,673,840.30 元,净资产为 79,854,918.71 元;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 131,221,593.01 元 元,净利润 1,953,187.08 元。 截止 2019 年 9 月 30 日, 包头丰汇总资产为 160,219,345.91 元,负债总额 76,941,249.80 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74,124,659.80 元,净资产为 83,278,096.11 元。2019 年 1 至 9 月份实现营业收入 137,358,382.34 元,净利润 3,423,177.40 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2、包头市康瑞药用玻璃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2002 年 9 月 11 日成立,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开发区幸福南路 71 号,注册资本为 6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李传林,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运输(凭 许可证经营);模制抗生素瓶、玻璃药瓶、玻璃输液瓶、纸箱、PE 膜的制造、销售; 相关进出口经营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包头康瑞总资产为 167,459,316.29 元,负债总额 71,002,923.51 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71,002,923.51 元,净资产为 96,456,392.78 元。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 134,773,808.78 元,净利润 7,596,681.82 元。 截止 2019 年 9 月 30 日, 包头康瑞总资产为 191,469,923.32 元,负债总额 93,277,920.67 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93,277,920.67 元,净资产为 98,192,002.55 元。2019 年 1 至 9 月份实现营业收入 82,501,042.38 元,净利润 807,482.55 元。 2 (该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本次担保为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敞口人民币 9000 万元; 担保期限:18 个月; 反担保情况: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包头丰汇、包头康瑞提供担保为日常经 营所需,符合发展需要;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对 外担保,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风险 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同意为包头丰汇、包头康瑞 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0 万元(不含公司对全资子公 司的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 9000 万元,占公司 2018 年公司经审 计净资产的 2.55%。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六、报备文件 1、担保协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被担保人 2019 年 9 月 30 日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18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0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