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药玻: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28
证券代码:600529 证券简称:山东药玻 编号: 2020-013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
[2017]22号),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
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的修订情况
1. 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2. 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财会[2017]22号)。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 变更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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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修订后的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
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
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
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执行新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
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
策的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收入、净
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4、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
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
5、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
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
策的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收入、净
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
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
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执行。
四、公司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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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审议
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公告附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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