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药玻:201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4-28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监事:
2019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和要求,
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应有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
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
了有效监督。现将监事会 2019 年度的工作情况作简要报告,请予审议。
1、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召开会议的次数 4
监事会会议情况 监事会会议议题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关于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2019 年 4 月 20 日,在公司研发大楼六楼 《关于公司经营班子薪酬办法的议案》
会议室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关于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议案》
《关于计提激励基金的议案》
《关于会计估计政策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议案》
《关于推选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的议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19 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
2019 年 5 月 13 日,在公司研发大楼六楼 议案》、
会议室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缩减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将剩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19 年 8 月 17 日,在公司研发大楼六楼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会议室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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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三季度报告全文
2019 年 10 月 19 日,在公司研发大楼六 及摘要》
楼会议室召开第九届事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药用包装材料产业园一期工程建设
项目的议案》
2、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9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共计列席了报告期内的 4 次董事会会议,参加了 3
次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
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
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
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形成了较完善的经
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在 2019 年的工作中,廉洁勤政、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
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本年度没有发现董
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
本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3、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成员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各期的定期报
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各项费用提取合理。经具有证券从业
资格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定公司会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
《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的经营成果。
4、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药用包装材料产业园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发表独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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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药包材发展政策,扩大了公司一类模制瓶的生产规模,
有利于公司产品结构的优化,可以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稳
定发展。同意公司实施药用包装材料产业园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5、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019 年 4 月 20 日,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7 年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
以及财政部 2018 年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财务报表部分列报项目进行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
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
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9 年 8 月 17 日,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
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6、监事会对缩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并将剩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缩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并将剩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充分考虑了募集
项目情况、国家政策及公司情况,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
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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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6、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覆盖公司经营、
管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2018 年度的内部控制运行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以
及自身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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