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药玻: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26
证券代码:600529 证券简称:山东药玻 编号: 2022-016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 年 11 月,财政部会计司发布 2021 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
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
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
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合同履
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
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将在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
而发生的运输费用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
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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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损益以及现金流量。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
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当前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五、公司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
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公告附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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