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药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2022-11-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
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药玻”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对山东药玻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
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52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 68,646,366 股 , 每 股 发 行 价 人 民 币 27.19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866,494,691.54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4,174,380.88 元(不含税)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42,320,310.66 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22)第
10922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上述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一
1 120,000.00 119,556.80
级耐水药用玻璃瓶项目
年产 5.6 亿只预灌封注射器扩产改
2 93,000.00 67,092.67
造项目
1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213,000.00 186,649.47
根据募投项目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15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
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分期开展、滚动使用。
(二)理财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
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三)决议有效期
自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在获股东大会批准后,由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负责实施,公司购买的理
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公告购买理财
产品的具体情况。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2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将谨慎选择低风险的保本理财产品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及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和公司制度,严格控制风险,将选择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保本理财产品,办理相关理财产品业务。公司
财务部门将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
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
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
进行专项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
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经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长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3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6 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
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同意山东药玻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保荐代表人: 李建、陈淑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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