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药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2023-04-2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
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药玻”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对山东药玻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
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52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 68,646,366 股 , 每 股 发 行 价 人 民 币 27.19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866,494,691.54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4,174,380.88 元(不含税)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42,320,310.66 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22)第
10922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上述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一
1 120,000.00 119,556.80
级耐水药用玻璃瓶项目
年产 5.6 亿只预灌封注射器扩产
2 93,000.00 67,092.67
改造项目
1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213,000.00 186,649.47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资金可分期开展、
滚动使用。
(二)理财产品品种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
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投资产品,且该等理财
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理财产品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
理和使用资金,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2
(一)投资风险
尽管购买的理财产品是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含)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
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
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办理相关理财产品业务。严格遵
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建立健全理财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资金
安全。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控制理财风险。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有效控
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购买理财产品,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
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经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长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3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
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同意山东药玻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建 陈淑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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