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昂立:独立董事关于收购上海仁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9-03-14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收购上海仁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
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收购上海仁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下简称“议
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事项,《议案》在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前已经得到我们事先认可。
2、《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
集、召开、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已经履行回避表决程序,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3、上市公司分别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上述机构均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
较强的专业能力和独立性。
4、本次交易以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参考依
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定价方法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本次交易的实施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质量,优化公司现有业务结构,加快公司
在老年医疗护理服务领域的战略布局,提高上市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推进上市公
司向医养大健康产业进行战略转型。
综上,我们一致认为本次交易所涉议案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交易具备可行性和
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认可公司收购上海仁杏100%股权暨关联交易
相关事项。本次交易所涉议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李柏龄、刘峰、潘敏、朱网祥
日期:2019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