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昂立:独立董事关于增补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22-07-26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补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本次董事
会《关于增补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基于我们独立、客观的
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大股东推荐,第八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审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提名张文渊先生、曹毅先生、嵇霖先生、嵇敏
先生(以姓氏笔划为序)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叶永禄先生、宋振华先生、李柏
龄先生(以姓氏笔划为序)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审阅上述董事及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提名资格、提名方式及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合法有效。
2、本次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根据对董事、独立董事候
选人个人简历、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
证监会处以市场进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任何处罚和惩戒。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增补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提名上述董事、独立董事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李霞、刘峰、朱网祥、乔玉湍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