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昂立:独立董事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22-10-12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本次董
事会《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基于我们独立、客观的判断,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审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提名丁劲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经审阅丁劲松先生的提名资格、提名方式及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2、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根据对丁劲松先生个人简历、工
作经历等情况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丁劲松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
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
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进入处罚并且尚
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提名丁劲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
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宋振华、叶永禄、李柏龄、刘峰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