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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昂立: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10-19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二二年十月
               目   录

一、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1

二、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2

三、审议本次股东大会议案4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4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时间:2022 年 10 月 27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网络投票规则: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注意事项等相关事宜,请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在
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董事会秘书宣布“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三、审议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及问题解答。
    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监票,宣布监票人名单。
    六、对议案进行表决、投票、统计投票结果。
    七、董事会秘书宣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总数,宣读投票
表决结果。
    八、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宣读大会法律意见书。
    九、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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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充分尊重广大股东,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
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特制订如下会议规则:
    一、本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有关大会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公司董事会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
认真履行《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同时,股东必须认真履行其
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股东必须认
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五、股东要求大会发言,必须于会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填写“发言登记表”,
由会议主持人根据股东登记时间先后,安排股东发言。
    六、股东发言时应言简意赅阐述观点和建议。每位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每次发言
时间不超过五分钟。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权登记日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八、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九、本次股东大会有 1 项议案需表决,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由出席大会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本次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本次议案
为非累积投票方式。
    十、本公司聘请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
    十一、为了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
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进入会场。
    十二、在大会进行过程当中如有意外情况发生,公司董事会有权做出紧急处理,以
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别提示:为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其他参会人员
的健康安全,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做好参会登记、出示“随申码”、“行程码”
及 48 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会议全程须佩戴口罩并保持
必要的座次距离。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及股东或股东代表身份的,将无法进入会场。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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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大会
                                                                  议案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日前收到独立董事叶永禄
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叶永禄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
务,同时一并辞去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
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叶永禄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将自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时生效。叶永禄先生已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并无
意见分歧,亦无其他因辞职而需知会股东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对叶永禄先生在任职期间
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股东推荐,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审核通过,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同意提名丁劲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查证,丁劲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丁劲松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职业素养等均符合任职
要求。丁劲松先生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丁劲松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丁劲松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将参加上海证券交
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提名人声
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已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上议案,提请大会审议表决。谢谢!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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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丁劲松先生简历
    丁劲松先生,男,1969 年出生,硕士。现任上海海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长、上海海泰钢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上海市第十三届政协委员、第十四届
上海市工商联副主席、上海市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上海市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上
海市虹口区光彩事业促进会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名誉
理事、爱建特种基金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上海市江苏商会第三届轮值会长、中华全国
集邮联合会副会长、新沪商联合会轮值主席。曾任上海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上海市虹
口区第十三届工商联主席、第十一届上海市青联副主席。丁劲松先生曾多次获得上海市
青联“青联事业突出贡献奖”、2011 年度中国“长三角青商领袖奖”、“上海市对口支援
都江堰市灾后重建突出贡献个人”、“全国希望工程 20 年杰出公益人物”称号;上海市
“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商联合会授予的“抗震救灾先进个人”以及第二届“宝山区
十佳青年”等多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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