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昂立: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0-29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 2022-041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下午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
为 11 名,其中现场亲自表决 8 名,通讯表决 1 名,董事赵思渊因公无法出席会议,书
面委托董事唐道清代为行使职权;独立董事刘峰因公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
李柏龄代为行使职权。会议由董事长嵇霖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
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
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 年
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租赁办公场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租
赁办公场地的公告》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5 票(未表决),审议通过。
董事赵思渊、唐道清弃权(未表决)理由:“本次表决第 2、3 项议案违反公司章
程,不合规,表决无效。”
董事何俊弃权(未表决)理由:“议案 2、3 项违反公司章程,不符合上会条件,议
案及表决无效。”
独立董事李柏龄、刘峰弃权(未表决)理由:“本次表决的第 2 项议案和第 3 项议
案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无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免去公司总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免
去公司总裁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免去公司总裁的独立意见》。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5 票(未表决),审议通过。
董事赵思渊、唐道清弃权(未表决)理由:“本次表决第 2、3 项议案违反公司章
程,不合规,表决无效。”
董事何俊弃权(未表决)理由:“议案 2、3 项违反公司章程,不符合上会条件,议
案及表决无效。”
独立董事李柏龄、刘峰弃权(未表决)理由:“本次表决的第 2 项议案和第 3 项议
案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无效。”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