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昂立: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无法按期披露年报及解除审计业务约定书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 2023-025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无法按期披露年报及
解除审计业务约定书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收到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无法按期披露年报
及解除审计业务约定书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 0389 号)(以下简
称“《监管工作函》”),《监管工作函》全文如下: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公告,称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
和 2023 年一季度报告,同时已向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寄送《解除相关业务约
定书的通知》。无法按期披露年报事项涉嫌违反《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影响重大。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的有关规定,现
就有关事宜明确要求如下。
一、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 2022 年年报,涉嫌违反《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部按照本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相关规定,对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启动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程序。
二、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因未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停牌 2
个月届满后如仍未能披露经审计的 2022 年年度报告,应当在股票停牌 2 个月届满的次
一交易日披露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自公告披露日后的次一交易日
起复牌,并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后 2 个月内,如仍未能披露上述定期报告,公司股票
自 2 个月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并将被终止上市。请公司充分提示可能面临的终止
上市风险。
三、你公司向 2022 年年报审计机构出具《解除相关业务约定书通知》,解除前期签
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根据本所《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后及时通知会计师
事务所。上市公司聘请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应当依照有关
规定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报审计事项作出
合理安排。
四、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关
于定期报告的相关规定,加快推进定期报告编制、审计和披露工作,充分保障投资者知
情权。
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退市,对投资者影响重大,请你公司收到本函
后立即对外披露。你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
度,妥善处理上述重大事项,严格落实相关监管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风
险揭示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收到上述《监管工作函》后高度重视,公司会继续和包括但不限于中兴华在内
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协商,尽快推进审计工作。公司在此向投资者表示歉意。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
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