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国发: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3-11
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北海国发 公告编号:临 2014-027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10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 2014 年 3 月 5 日通过邮件等
通讯方式传达至全体董事。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会
议由董事长潘利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潘利斌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对董事会各专业
委员会的委员进行换届选举。
(1)同意选举潘利斌先生、韩雪女士、贺志华先生、喻陆先生、胡晓珊先生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由潘利斌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同意选举韩雪女士、贺志华先生、喻陆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由韩雪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
(3)同意选举贺志华先生、潘利斌先生、曾艳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委员,由贺志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同意选举曾艳琳女士、韩雪女士、甄青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由曾艳琳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以上人员的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的提名,同意董事会聘任潘利斌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裁,
聘期从 2014 年 3 月 10 日至 2017 年 3 月 9 日。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根据总裁潘利斌先生的提名,同意董事会聘任尹志波先生(简历附后)
为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聘期至 2017 年 3 月 9 日;同意董事会聘任李勇先生(简
历附后)为公司副总裁,聘期至 2017 年 3 月 9 日;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根据董事长潘利斌先生的提名,同意董事会聘任李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
秘书(兼),聘期至 2017 年 3 月 9 日。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以下独立
意见:
1、经审阅潘利斌先生、尹志波先生、李勇先生的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
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
入尚未免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中关于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2、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2
3、所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多年的企业管理或相关工作经历,其可以胜任
所聘任的工作。
同意公司聘任潘利斌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尹志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副
总裁,聘任李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5、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高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有效的绩效激励和考核机制,
同意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确定为:
董事长:薪酬 60 万元人民币/年
总裁:薪酬 48 万元人民币/年
财务总监:薪酬 35.9 万元人民币/年
副总裁:薪酬 23.9 万元人民币/年
董事会秘书:薪酬 23.9 万元人民币/年
兼职者以高者取之,不重叠领取。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章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内容及所承担的责任大小,参照其他上市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方案合理,有利于调
动和鼓励公司经营团队的积极性,使其更加勤勉尽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
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董事会制定
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3.2.7 的规定,同意聘任黎莉萍女士(简
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聘期至 2017 年 3 月 9 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因工作需要,聘任
黎莉萍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配合董事会秘书工作。经审阅其个人简历和任职
3
资格,未发现有不符合任职的情况,我们认为黎莉萍女士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
工作。董事会聘任的程序符合规定,同意董事会做出的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决议。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了明确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对重大事项的收集和管理,控
制经营风险,规范重大事项的内部报告及对外披露程序,根据《公司章程》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同意制定《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 2014 年 3 月 1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了更加完善公司职能,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对组织机构做出相
应调整。将公司的组织机构调整为: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总裁办、产品研
发中心、财务部、审计部、物业管理部、房地产项目部、企业管理部、投资管理部
10 个部门。即增加投资管理部,撤销融资部。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长、总裁简历
潘利斌:男,1964 年 5 月出生,博士,曾任职三九集团公司、担任广东三正
集团公司总经理、麦道理(MEDALLION)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执行董事、USA
INTERNATIONAL FINANCE GROUP CO.,Ltd.亚太区总裁。现任深圳市汉银担保投资有
限公司、深圳市汉高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国发
精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北海国发海洋生物农药有限公司、北海国发医药有限责任
公司、钦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和国发思源(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广西
汉银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和北海国发远洋渔业有限公司
董事,2009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总裁,2009 年 10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10 年 2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
4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尹志波:男,1967 年 8 月出生,本科,会计师。曾任湖南高溪集团公司投资
部部长、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远大空调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经理。
自 2010 年 5 月 18 日起任本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自 2010 年 9 月起任本公司董
事。
李勇:男,1965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高级经济师。广西第八届青
年委员。曾任北海市政府办公室一秘科科长。2001 年起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董
事会秘书,2008 年 4 月 24 日起任本公司董事。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黎莉萍:女,1978 年 12 月出生,经济学学士,助理经济师,从 2000 年 7 月
开始一直在本公司工作,曾担任报关员、档案管理部副经理、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职务。2006 年 5 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
秘书资格证书。2007 年 4 月 20 日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现
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一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