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8-05
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4-046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 年 8 月 1 日,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传真等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14 年 7 月 25 日通过邮件
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监事人数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 3 名,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
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经济效益,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3 亿元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
期理财产品。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归还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2013 年 12 月 12 日,经公司召开的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
关联方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 170,560,993.91 元,期限 1 年,利率为
0。截至 2014 年 7 月 31 日,公司尚有向关联方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借款
6,757,870.35 元未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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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司目前流动资金情况有所好转,同意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提前归还欠关联方
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借款 6,757,870.35 元。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湖南国发向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湖南国发精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国发”):成立于 2003 年 9 月
12 日,注册资本 7,400 万元,法定代表人:胡晓珊,地址:湖南省临湘市,主要从事
氨基甲酸酯类系列产品、农药中间体、精细化工产品等的制造和销售。公司持有其
50.41%的股份。
由于湖南国发近几年在安全、环保方面做了大量的投入,在产品结构方向也进行
了调整,资金投入较大,再加之湖南国发向银行融资的计划部分未实施,导致其流动
资金严重不足。为了支持湖南国发的生产经营,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湖南国发提
供 3,500 万元的人民币借款,限期 2 年,年利率为 8%,用于湖南国发补充其流动资金。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公司办公地址的改变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19 号公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的要求,同意对公司章程进
行修改。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2014〕
20 号公告,同意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将议案一、议案三至议案五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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