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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发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2015-01-16  

						   股票代码:600538    股票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2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

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彭韬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通知,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出质的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彭韬在2015年1月14日将其持有本公司的9,914,600股有

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3%)质押给国元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1月14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1月13日。

    截至本公告日,彭韬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2,514,600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85%;此次股份质押后,彭韬累计质押的股份数

为22,514,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85%。实际控制人彭韬和朱蓉娟

夫妇直接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141,185,185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的30.4%。

    二、股份质押的目的
    本次彭韬将持有本公司的股票向国元证券质押融资,融资款主要
用于补充所控股的企业的流动资金。
    三、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彭韬及其配偶朱蓉娟目前控股的企业有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
司、南宁市东方之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宁市翠都房地产有限责
任公司、南宁市明东实业有限公司、南宁市柏辰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阳光海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上述企业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
常,且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
    彭韬将通过个人存款及上述企业的投资收益归还向国元证券的
借款。
    四、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根据彭韬与国元证券签订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客户协
议》的约定,本次交易设履约保障比例,当履约保障比例触及警戒比
例或处置比例时,或彭韬未按协议约定向国元证券足额、按期支付利
息及其他应付款时,可能引发国元证券对所质押股份的平仓行为。
    彭韬将采取以下措施,防止发生上述风险:
    1、积极筹措资金,向国元证券按时足额支付利息及其他款项;
    2、提前归还一部份股权质押贷款,保持履约保障比例。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