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拟 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下属子公司向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本次关于拟向控股子公司湖南国发 精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3,000 万元借款的关联交易的有关资料, 认为该事项符合实际经营需要,涉及的价格按市场原则公允定价,符 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