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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5-08-06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15 年 08 月 04 日,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下属子公司向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我们作为北海国发海洋
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
情形;关联交易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联董事潘利斌先生、尹志波先生和胡晓珊先生依法回避表决,审议和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湖南国发提供
3,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短期借款。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