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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发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3-04  

						股票代码:600538            股票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16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于 2016 年 02 月 21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
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并同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
出了会议资料。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03 月 0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潘利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重
组若干问题规定》”)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
下简称“《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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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照公司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
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并已
具备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
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
案的议案》
    本次交易的总体方案为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北京德
宝恒生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德宝”)持有的河南德宝恒生
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德宝”)100%的股权(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本次购买资产”)。即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
河南德宝 100%的股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内容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
结果如下:
    1、交易主体
    资产出让方:北京德宝
    资产受让方:本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
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2、标的资产及其定价依据、交易价格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为北京德宝持有的河南德宝 100%
股权。
    经初步估算,前述标的资产的预估值为 65,000 万元。标的资产
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由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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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定价将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协商确定。截至目前,
相关资产审计、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上述资产审计、评估的最终结
果将于公司就本次购买资产事宜的下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时予以披
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
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3、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
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4、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方
式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
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5、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公司
向北京德宝发行股票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
价的 90%,即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10.31 元。
    上述发行价格或确定发行价格的原则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
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本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上述发行价格或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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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则亦将作相应调整,发行股数也随之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办法以本
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决议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
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6、发行数量
    根据标的资产预估值及发行价格初步测算,公司本次购买标的资
产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为 6,304.56 万股。最终发行数量将以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若本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变动事项,发行数量和发行价
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
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7、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向交易对方发行的新增股份,自股份上市
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且在前述限售期届满后,交易对方取得
本次发行的股份将分四期(分别在 2016 年至 2019 年每个会计年度结
束后)解锁,即如果标的资产在利润补偿期间(2016 年至 2019 年四
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达到其在相应年度所承诺的净
利润,或标的资产虽该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其所承诺的净利
润但交易对方已补足的,交易对方在每一年度可申请解锁相应数量的
股份的计算公式如下:
    该年度可解锁股份数量=标的资产该年度预测净利润数÷标的资
产利润补偿期间的预测净利润总和×交易对方以标的资产认购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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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份数量-该年度交易对方选择以股份方式进行补偿的股份数量(在最
后一个利润补偿年度应包括期末资产减值股份补偿)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向交易对方发行的新增股份,由于上市公
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
成调查结论以前,交易对方不得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
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8、过渡期损益归属
    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易交割日的损益归属,如采用重置成
本法或市价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的,则期间损益由北京德宝承
担;如采用收益现值法,则期间盈利由公司享有,发生的亏损由北京
德宝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
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
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10、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于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
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
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5
    11、本次交易有关利润补偿的安排
    (1)利润承诺
    本次交易的利润补偿期间为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四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以下简称“利润补偿期间”)。交易对方承
诺,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任一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应为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应不低于由具有证
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正式评估报告中该年度的盈利预
测数额;否则交易对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2)补偿方式、补偿数量的计算及实施
    如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任一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
其所承诺的净利润,则交易对方应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交易对方可
选择以现金补偿或股份方式补偿;如交易对方选择以股份补偿部分,
则上市公司有权无偿回购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作为收购对价获得
的相应数量的股份。交易对方在该年度应向上市公司补偿的现金金额
或股份数量的具体计算公式分别如下:
    补偿现金金额=[目标公司该年度预测净利润数-目标公司该年
度实际实现净利润数]÷目标公司利润补偿期间的预测净利润总和×
本次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补偿股份数量=[目标公司该年度预测净利润数-目标公司该年
度实际实现净利润数]÷目标公司利润补偿期间的预测净利润总和×
交易对方以目标公司认购的股份数量
    前述应补偿的股份数额以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以标的资产认
购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总额为上限;并且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在各
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
回(但因会计差错导致的除外)。此外,交易对方按照上述约定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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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润补偿期间以股份补偿和/或现金补偿方式向上市公司累计补偿的金
额,不应超过双方在正式资产评估报告结果的基础上确定的标的资产
的交易价格。
    在利润补偿期间,如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股本变动事项,则补偿股份数额应按如下公式进行调整:
    补偿股份数量=按前述公式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
股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
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12、决议有效期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
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议了本议案,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表决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
准后实施。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资产购买协议,本次
交易完成后北京德宝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约为 6,304.56 万股,
北京德宝将成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次交易系公司与未
来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发生的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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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
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购买资产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购买资产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购
买资产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
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
立性;
    2、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
    3、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4、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预
计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5、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
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购买资产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8
    经认真对比《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14 号)第四条的规定和审慎
判断,董事会认为:
    1、本次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北京德宝持有的河南德宝 100%股权,
标的资产不涉及其他尚未取得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
建设施工等报批事项;公司已在本次购买资产的预案中详细披露涉及
向有关主管部门报批的进展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并对可能无
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
    2、根据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作出的相关承诺,资产出让方合法
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目标公
司系合法设立、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以及根据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3、本次交易完成后,河南德宝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扩大
了公司业务类型,有利于继续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上市公
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根据《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文件,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
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根据交
易对方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本
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
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六)审议通过《关于<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


                                                            9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重组
管理办法》、《重组若干问题规定》、《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以及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拟定了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
易预案》,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开披露文
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
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审议通过了
《关于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
性的说明》,并同意将该说明予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
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北海国发海洋生物
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就本次交易,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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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
将与交易对方对协议进行修订,对交易价格、发行股份数量等条款予
以最终确定,并再次提请审议。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
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北海国发海洋生物
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的议案》
    就本次交易,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
    待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完
成后,公司将与交易对方根据实际情况对协议进行修订,并再次提请
审议。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
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购
买资产有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购买资产的安排,为保证公司相关工作能够有序、
高效运行,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
权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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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其中包
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
具体认购办法及与本次购买资产方案有关的其他事项;
    2、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购买资产过程中
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
    3、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购买资产申报事宜;
    4、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
事宜;
    5、如相关证券监管部门要求修订、完善相关方案,或有关法律
法规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有新的规定,或
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要求、新的政策规定或变化
情况,对本次购买资产方案及申报文件作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购
买资产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
的事项除外);
    6、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其他与本
次购买资产相关的具体事宜;
    7、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根据最终发行结果提出
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并在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8、本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
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12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董事会后股东大会时间安排的议
案》;
    本次董事会后,待本次购买资产事宜中拟收购标的资产的审计、
评估等事项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对相关事项作出补充决
议,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
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03 月 04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