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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7-05-16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 立 意 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于2017年5
月1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潘利斌先生、尹志波先生、李勇先生的履历等相关资料,
未发现上述人员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也没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
亦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
    2、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上述人员具有多年企业管理的相关工作经历,具备担任上市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的岗位。
    同意公司聘任潘利斌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尹志波先生为公司财
务总监、副总裁,聘任李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二、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章
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内容及所承担的责任大小,充
分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