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海 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发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份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91 号)核准,公司向朱蓉娟、潘利 斌、彭韬、姚芳媛等共计 4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 185,185,185 股,每股面 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78 元。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4 年 5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出具了证券登记证明。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 名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可上市流 通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31 日。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相关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朱蓉娟、潘利斌、彭韬、姚芳媛等共计 4 名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对象均承诺,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2014 年 5 月 30 日) 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 行了上述承诺。本次申请解除股票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 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违规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7 年 5 月 31 日(星期三),本次解除限售 的股份数量为朱蓉娟、潘利斌、彭韬、姚芳媛 4 名股东合计持有的 185,185,185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464,401,185.00 股的 39.88%,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 为 185,185,185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464,401,185.00 股的 39.88%。本次股份解 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 有限售条件股东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 占总股本比例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 号 名称 数量(股) (%) 数量(股) 1 朱蓉娟 118,670,585 25.55% 118,670,585 2 潘利斌 23,000,000 4.95% 23,000,000 3 彭韬 22,514,600 4.85% 22,514,600 4 姚芳媛 21,000,000 4.52% 21,000,000 合计 185,185,185 39.88% 185,185,185 注:本次朱蓉娟、潘利斌、彭韬、姚芳媛解除限售的 185,185,185 股股份中,彭韬所持 全部股票处于质押状态,朱蓉娟所持股份 118,670,000 股、潘利斌所持股份 20,000,000 股、 姚芳媛所持股份 20,955,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 四、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国发股份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上市前股份数量 本次股份变动 本次上市后股份 股本结构 (股) 数量(股) 数量(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 185,185,185 -185,185,185 0 股份 无限售条件流通 279,216,000 +185,185,185 464,401,185 股份 股份总额 464,401,185 0 464,401,185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 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相关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白毅敏 金 雷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