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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发股份: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17-05-23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海
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发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份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91 号)核准,公司向朱蓉娟、潘利
斌、彭韬、姚芳媛等共计 4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 185,185,185 股,每股面
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78 元。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4 年 5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出具了证券登记证明。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 名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可上市流
通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31 日。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相关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朱蓉娟、潘利斌、彭韬、姚芳媛等共计 4 名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对象均承诺,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2014 年 5 月 30 日)
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
行了上述承诺。本次申请解除股票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
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违规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7 年 5 月 31 日(星期三),本次解除限售
的股份数量为朱蓉娟、潘利斌、彭韬、姚芳媛 4 名股东合计持有的 185,185,185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464,401,185.00 股的 39.88%,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
为 185,185,185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464,401,185.00 股的 39.88%。本次股份解
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     有限售条件股东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      占总股本比例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
号         名称              数量(股)                (%)           数量(股)
 1         朱蓉娟                  118,670,585           25.55%           118,670,585
 2         潘利斌                   23,000,000            4.95%            23,000,000
 3          彭韬                    22,514,600            4.85%            22,514,600
 4         姚芳媛                   21,000,000            4.52%            21,000,000
         合计                      185,185,185           39.88%           185,185,185

    注:本次朱蓉娟、潘利斌、彭韬、姚芳媛解除限售的 185,185,185 股股份中,彭韬所持
全部股票处于质押状态,朱蓉娟所持股份 118,670,000 股、潘利斌所持股份 20,000,000 股、
姚芳媛所持股份 20,955,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

      四、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国发股份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上市前股份数量      本次股份变动      本次上市后股份
       股本结构
                              (股)            数量(股)          数量(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
                                185,185,185      -185,185,185                      0
         股份
     无限售条件流通
                                279,216,000      +185,185,185          464,401,185
         股份
       股份总额                 464,401,185                0           464,401,185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
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相关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白毅敏                金   雷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