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拟 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湖南国发精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50.409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本次拟转让控股子公司湖南国发 精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50.409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资 料。认为本次交易的价格综合考虑了审计和评估的价值以及自评估 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间湖南国发实现的收益等情况,交易价格按市 场原则公允定价,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与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对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2017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