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2020-05-29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康贤通等8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
广州高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9.9779%股份,同时募集配套资金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
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成员,
针对拟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在
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并听取公司关于前述事宜的相关说明后,发表意见
如下:
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定价
公允且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延伸业务领域,
并将把广州高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有利于增
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表示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关于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委员签名:
年 月 日